人物
时段
朝代
诗文库 序
唐故通议大夫和州刺史吴郡张公神道碑铭822年 唐 · 白居易
四言诗 出处:全唐文卷六百七十八 创作地点:陕西省西安市
张之为著姓尚矣。自汉太傅侍中司空华丞相嘉以降。勋贤轩冕。历代不乏。肱避地渡江。始居于吴。故其子孙称吴郡人。嘉以孝悌闻于郡。故其所居号孝张里。嘉之曾孙裕。在宋为司徒。即公五代祖也。司徒之孙俦。在隋为吴郡都督。即公曾王父也。台州临海讳鹍。即公之大父也袁州司马讳孝绩。即公皇考也。或以人物著。或以阀阅称。迄今为江南右族。公讳择。字无择。未冠丁袁州府忧。庐于墓。昼号而夜泣者三年矣。有灵芝醴泉出焉。既冠好学。能属文。从乡试登明经第。应制举中精通经史科。补宏文馆校书郎。调左金吾录事。换杭州录事参军。在杭州前后诘伪制补吏者三十八人。驳假年侍老者二十人。举而正之。人服其明。会刘幽求来为刺史。举课上闻。诏授绛州录事参军。绛之郡丞有主婿者。怙宠侮法。豪夺人利。公数其罪。露章奏之。章下丞相府丞相姚元之奇之。致书褒美。寻改太原府功曹参军给事中张昶江淮安抚使。表公正直。奏署郡从事吏部尚书陆象先河东按察使。状公清白。奏授怀州获嘉。在获嘉以不茹柔得人心。以不吐刚得罪。繇是左迁鄂州司马。移深州司马。转虢州长史。时上方思理。诏求二千石之良者。时宰以公塞诏。擢拜和州刺史。公之在郡。奉诏条恤人隐而已。不知其他。无何。水潦害农。公请蠲谷籍之损者什七八。时李知柔本道采访使。素不快公之明直。密疏诬奏。以附下为名。遂贬苏州别驾。老幼攀泣而遮道者数百人。信宿方得去。移曹州别驾。岁馀谢病。归老于家。天宝十三载正月二十一日。终于东都利仁私第。其年二月十二日。葬于河南府伊阙县中李原。享年八十三。噫。公生天地间八十有三年。可谓寿矣。其间当明皇帝驭天下四十有五年。可谓时矣。有其才。得其寿。逢其时。然职不过陪臣。秩仅至郡守。凡所贮蓄。郁而不舒。呜呼。其命也夫。公之文学。常为贺知章贾彦璿许之。公之谅直。常为李邕张庭圭称之。公之政事。又为刘姚张陆推之。夫以八君子之力。援之而不足。以一知柔之力。排之而有馀。厄穷不振。以至没齿。呜呼。其命也夫。古人云。道不虚行。又云。其后必有达者。故公之子大理评事諴以节行闻于时。公之孙户部侍郎平叔以才位光于国。报施之道。信昭昭矣。不在其身。则在子孙。相去几何哉。长庆二年某月某日。平叔奉祖德。揭而碑之。居易据家状。序而铭之。其词曰。
有木有木,硕大而长。
破为桷杙,不作栋梁。
有骥有骥,规行矩步。
辱在短辕,不驾大辂。
呜呼噫嘻,公亦如之。
将时不我遇,而我不遇时。
勿谓已矣,天锡多祉。
既贤其子,以济其美。
又才其孙,以大其门。
苟无先德,孰启后昆。